1 永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收费标准第一条为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入托幼儿及其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 [2015]649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和收费标准。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和收费标准适用于永州市境内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托儿所、班(托儿所、班是指0-3 岁幼儿入托的机构,以下统称为“幼儿园”)。第三条按照全省统一规定,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由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构成。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最高限价标准见附件 1),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发改部门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和政府拨付情况核定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伙食费实行价格备案管理,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成本支出情况自行定价,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幼儿园收2 费须保持相对稳定,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一经审批确定,一年之内不得上调。第四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审批权限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分级审批, 具体收费标准实行等级类型管理,等级类型划分参照教育部门对幼儿园的评定标准。新建幼儿园,由新建幼儿园拟定等级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发改部门核定收费标准。 对已定等级类型的幼儿园, 如因办园条件、教保质量等或因其它原因, 被教育主管部门取消或降低等级的,发改部门根据情况适当调低收费标准。第五条幼儿园保教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核定和调整。由幼儿园如实填写收费标准审批表(见附件2),经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发改部门审核。在申请核定和调整收费标准时,提供以下材料:(一)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办园的相关文书;(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幼儿园等级类别批文;(四)幼儿园的产权权属证明材料(租赁场地的或合作办园的须提供产地租赁合同或合作办园合同);(五)申请核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明确机构的基本情况,申请核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 调整收费标准的幼儿园,还要说明现行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和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3 收费增减额,申请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等内容;(六)申请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