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永州消防监督执法制度

永州消防监督执法制度_第1页
1/50
永州消防监督执法制度_第2页
2/50
永州消防监督执法制度_第3页
3/50
永州市消防监督执法制度汇编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二〇一六年六月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及备案抽查申报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及备案抽查申报行为,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由建设单位进行申报;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由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进行申报。第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受理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抽查时,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审核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第四条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消防申报事项的,除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下列与委托代理人相关的材料:(一)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二)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件(工商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登记)复印件;(三)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面证明;(四)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第五条建设或使用单位在委托时必须明确委托范围。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抽查的有关资料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申报资料受理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属于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范围;2、申请人报送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凭证》,注明申报事项和申报人的名称,加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 二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申报资料受理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属于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范围;2、申请人报送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凭证》,注明申报事项和申报人的名称,加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公安机关消防...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永州消防监督执法制度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