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定点屠宰场屠宰车间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汉源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汉源县畜牧事业局的委托,对汉源县定点屠宰场屠宰车间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厂 ( 商) 家前来参加投标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 汉政采〔 2011〕012 号二、招标项目 :汉源县定点屠宰场屠宰车间设备采购三、资金来源: 已经落实到位
四、招标项目简介:屠宰场屠宰车间设备1、招标货物名称、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等详见: “货物需求一览表”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 天内
3、交货地点:汉源县新县城定点屠宰场 (汉源县唐家乡小关村)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生产(销售)资质,注册资金在100 万元及以上的合法经营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6、供应商须三年内在四川省内至少为一家年屠宰量在十万头及以上的场(厂)提供过成套屠宰设备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