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镇燃气服务质量标准》修订对照表(会审后修改稿)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1 - 原标准修改后标准1 总则1 总则( 不变) 2 术语2 术语和定义2
1城镇燃气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从地区性的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燃气质量要求的燃气
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
1城镇燃气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从地区性的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 商业、工业企业生产、 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燃气质量要求的气体燃料
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
2燃气经营企业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汽车(船舶) 加气经营企业的总称
2管道燃气经营以管道输送方式经营燃气,并以燃气计量表为计量器具与用户结算燃气费
包括管道人工煤气、管道天然气、管道液化石油气(含瓶组)的经营
3管道燃气经营以管道输送方式经营燃气,并以燃气计量表为计量器具与用户结算燃气费
包括管道人工煤气、管道天然气、管道液化石油气(含瓶组)的经营
3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以液化石油气钢瓶方式经营液化石油气,并以计量秤为计量器具与用户结算燃气费的
4瓶装燃气经营以钢瓶方式经营燃气,并以计量秤为计量器具与用户结算燃气费的燃气经营
4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由燃气汽车加气站向燃气汽车加气的燃气经营
5燃气汽车 (船舶) 加气经营由燃气汽车 (船舶) 加气站向燃气汽车 (船舶) 加气的燃气经营
6燃气器具指以燃气为燃料的燃烧器具
包括居民家庭和商业用户所使用的燃气灶、热水器、沸水器、采暖器、空调器等器具
5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为用户提供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等燃气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