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参考标准前言血液透析净化是肾功能衰竭病人赖以生存的肾脏替代治疗方法之一。患者由于肾功能衰竭导致尿毒症毒素等在体内聚集, 生存受到极大威胁,血液透析是将患者体内的有毒代谢产物等, 通过透析器清除体外,以维持体内组织脏器功能的正常运行,这是一项高技术,高要求的治疗手段,为了保证各医疗机构实施血液透析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促使血液透析从业人员树立质控意识,省有关专家在省卫生厅的领导下,参照我国其它部分省市和欧美国家的血液透析的质量标准,编写和制订了《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标准》 ( 以下简称《质控标准》) 。要求各医疗机构及其血液透析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质控标准》的各项要求,完善血液透析的各项设施要求及技术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血液透析室 ( 中心 ) 的布局及要求第三章血液透析室 ( 中心 ) 的岗位设置与职责第四章血液透析室 ( 中心 ) 设备要求第五章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的要求第六章使用血液净化管理系统实现全自动办公提高工作效率第七章血液透析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第八章血液透析治疗程序及监测第九章血液透析的抗凝及抗凝监测第十章血液透析时并发症及处理第十一章透析病人健康状况评价及标准第十二章血液透析室 ( 中心 ) 消毒隔离制度第十三章可复用透析器的重复使用标准第十四章血液透析室 ( 中心 ) 的规章制度第十五章血液透析病历管理第十六章附件第一章总则血液透析是治疗急、慢性肾衰竭的有效方法。近年来,随着血液透析技术的普及,血液透析治疗急、慢性肾衰竭病人的数量逐年增加,病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率也有了逐步提高。为了规范我省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行为,进一步提高血液透析质量,以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透析治疗,制定本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标准。开展血液透析的单位应具备下述条件:原则上二级( 含二级 ) 以上的医院才能开展血液透析治疗;血液透析从业医生、 护士、技师等应受过不少于3 个月的血液透析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透析室应具备透析区,水处理区,治疗室,候诊区等基本功能区域;所用医疗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医疗设备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相应专业管理法规对部分设备的要求;必须建立并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技术操作规范,质量管理规范,设备检查及维护制度。如新建血液透析室( 中心 ) 应向主管医疗政府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包括:建立血液透析室( 中心 ) 的理由、人员、技术条件、透析环境,透析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