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的火灾危险和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1.0.3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应结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特点,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并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1 总则1.0.1 本条阐明了制定规范的目的和意义。本规范是我国工程防火设计规范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我国汽车库建设的建筑防火设计提供依据, 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 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停车问题是城市发展中出现的静态交通问题。静态交通是相对于动态交通而存在的一种交通形态, 二者互相关联, 互相影响。 对城市中的车辆来说,行驶时为动态, 停放时为静态。停车设施是城市静态交通的主要内容,包括露天停车场,各类停车库、修车库等。因此,随着城市中各种车辆的增多,对停车设施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近几年来, 大型汽车库的建设也在成倍增长, 许多城市的政府部门都把建设配套汽车库作为工程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并制订了相应的地方性行政法规予以保证。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开发经营增多,在新建大楼中都配套建设了与大楼停车要求相适应的汽车库,由于城市用地紧张、地价昂贵, 近几年来新的汽车库均向高层和地下空间发展。我国许多大城市,近年来车辆增长速度都比较快,一些特大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沈阳、重庆等,虽然机动车的绝对数量与经济发达国家比仍有差距,但由于增长速度快, 使原本已很落后的城市基础设施不能适应,加上对静态交通问题认识不足,停车设施的建设远远不能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致使城市停车问题日益尖锐,不仅停车困难, 由于占用道路停车,使已经拥堵的城市动态交通进一步恶化。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 年统计公告, 2014 年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1.54 亿辆,是 2005 年保有量的近5 倍,从 2005 年的 3100 多万辆, 10 年间增长了1.23 亿辆,年均增加 1200 多万辆。根据最新的统计,全国现有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的城市已有35 个,其中天津、上海、苏州、广州、杭州、郑州等10 个城市超过200 万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