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爆裂事故胶州市森飞玻璃店“2・28”一般压力容器爆裂事故调查报2017 年 2 月 28 日 11 时 40 分许,位于胶北街道办事处皮衣城的胶州市森飞玻璃店发生一起压力容器爆裂事故,造成 1 名从业人员张某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75 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规定和上级指示、领导批示,胶州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任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管局和胶北街道办事处派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及设备概况1
胶州市森飞玻璃店胶州市森飞玻璃店,经营场所:胶州市泰州路皮衣城,负责人:姜某某,开业日期:1993 年 5 月 1 日,经营范围及方式:加工铝合金门窗、割配玻璃,日常从业人员约 5 人,2016 年 6 月份搬到现地址
日常由姜某某管理,无其他管理架构
2•事故设备(压力罐)情况胶州市森飞玻璃店有小型车间 1 个,发生事故的压力罐位于车间西南角,与车间外的 1 台空气压缩机相连接,用于盛装压缩空气,为该单位的封胶线机喷胶提供压力,罐体上无铭牌或其他标识,购买时已装有 1 个表压为 0
1 兆帕到 1
6 兆帕的压力表,该压力罐的日常工作压力为 0
该压力罐是负责人姜某某于 2016 年 6 月份在胶州商城花费 1000元购买的,购买时无说明书,罐体用 3 毫米厚的方形铁板卷制焊接而成,焊接处均只采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