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邻里纠纷怎么解决篇一:农村邻里纠纷怎么解决】古谚有云:“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广阔的农村大地上友善、和谐的邻里关系,不仅对居者有益,还将直接关系到子孙后代的成长及生活环境。近年来,乡村现实生活中,个别农民思想狭隘、争强好胜心切,常因毗邻通风、采光、修建宅基、道路通行、田埂划界、用水排水、牲畜管养等引起矛盾纷争。小口角可能引发大问题,邻里嫌隙有时甚至演变为激烈冲突,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影响了乡村社会稳定鉴于涉及农村相邻关系的案件近几年一直呈现不断增长态势,基层法庭的法官在处理该类案件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法官始终把疏导与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着力点”,努力以不断创新、形式多样的调处手段,分别于诉前及庭前、庭后各个阶段圆满化解了多起农村相邻纠纷,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增加了邻里间和谐因素,有力推进了平安社区、和谐新农村建设。当前分布于农村各地的基层法庭在发挥调控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作用时,除了要依法审理好相邻关系案件,还要在倡导和谐的框架之下,最大限度地延伸司法“手臂”,深入调研当地农村相邻关系案件易发、多发的成因,积极探索解决纠纷的社会调解手段与司法审判手段,并着力因地适宜地借助“其他手段”协助妥善化解好该类纠纷,以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笔者拟从多年基层法庭审判实践出发,浅略探讨处理农村相邻关系纠纷“案结事了”的若干经验与做法。一、充分发挥能动司法职能,主动深入调查研究纵观多起农村相邻关系案件,我们发现除了大量村民对相邻权的概念认识模糊、因相邻权属不清晰不明确等成为引发农村相邻关系纠纷的原因外,还有几方面的因素导致这些纠纷容易进一步激化。一方面,近年来,随着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中所附含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日益重视,村民们在建房、装修及行使其他不动产权利时,会尽可能地利用每一寸土地、每一个空间。当一方想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修通道时,他们通常只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宅基地使用面积,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原来的宅基地使用面积比较狭窄,一方在行使权利时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无论是扩大建房或修路等,都需要相邻方的谦让,相邻双方如果协商不下,就产生相邻关系纠纷。另一方面,相邻双方发生纠纷后“碍情面”不相让,双方缺乏沟通,心理上争强好胜相互斗气报复而激化矛盾。相邻双方原本相安无事因其他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后未能很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