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一、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1.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抓好“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突出“四个重点”(加强机关效能制度建设、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转变机关作风),实现“四个明显”(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确保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干部的满意率在90%以上;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达100%,其中现场办结率在80%以上;力争实现企业零投诉。2.指导原则。(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发展环境,增强领导力、凝聚力、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构建提高行政机关效能的长效机制;(3)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以解决重点问题带动整个机关效能的全面提升;(4)依法办事,规范运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依法规范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5)求真务实,高效便民,坚持“清简务本”,一切从实际出发,出实招、求实效,让基层和群众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二、全面实施“三项制度”,完善效能制度体系3.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对单位和个人来文、来电、来人要求办理的事项,首先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按政策规定说明原因并告知办结时间;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并一次性明确告知申办的具体要求。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也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指引服务。4.建立完善限时办结制。各级机关要理顺内部职能关系,优化工作流程,科学设置程序,规定办结时限,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的现象。行政机关所有向社会办理的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它申报事项,必须在法定期限或本机关承诺的第1页共5页期限内办结;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随到随办。特殊事项需超过办理时限的,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及时告知审批对象。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法定时限或本部门承诺时限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5.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推行行政问责制。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对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和各镇(区)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以及决策失误、失职渎职、效能低下等行为进行问责,追究行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损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一次被投诉查实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待岗处理;一年内部门、单位出现一次投诉查实待岗的,取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奖项的评选资格;一年内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取消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三、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水平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开展权力清理工作,对交叉重复的职能进行梳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能、权限和责任。需要多个部门负责的事项,明确主办部门、协办部门的相应职责和运转程序,从体制上防止部门推诿扯皮。各部门、单位要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权力进行梳理归类,合理划分事权,明确内设机构、人员的职责,切实解决职责不清、职能交叉问题。按照《行政许可法》和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积极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精简和调整工作,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后续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在行政部门内部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选择10个部门进行试点,然后总结试点经验在面上推开。切实加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坚持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镇(区)便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点作用,扎实开展代办帮办服务,全面构建县、镇(区)、村(居)三级联动服务机制。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作机制。开展在线咨询、查询和投诉,第2页共5页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7.强化行政服务中心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