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近年来,**市民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坚持服务为本、便利为要、创新为途、合力为重四项改革原则,在精简审批项目、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节约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能上下功夫,推出以审批与监管相分离为核心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的机制,建立批管分离体制,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功能得以强化、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规范又便利的公开透明的准入环境
但在以往的工作中,行政审批领域内部条块隔阂、政策法规脱节、审批标准不够细化、条件互为前置,审批过程中行政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衔接不连贯等问题依然存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的科学性,建立民政行政审批标准化就显得尤为必要
一、建立民政审批标准体系的总体目标行政审批标准化具体就是把准入资格条件格式化,把审批要求、前置条件罗列清楚,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不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解释说明;涉及多家单位并审的,按照简化、优化、协调、统一原则,把涉及审批事项的政策、口径、标准统一起来,变为对外的工作程序,指定审批服务窗口牵头组织联合审批,申请人只要严格按照审批标准的步骤要求办理,就一定能通过审批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应实现下列目标:(一)建立行政审批标准体系
根据条件明确、程序简便、速度高效、运行顺畅、行为规范、服务热情、监管有力的要求,建立审批资格条件、运行程序、服务行为、内部管理、监督考评和联合审批事项的资格条件、运行协调机制及运行责任与迫究办法等其体标准,做到清晰明确、操作性强,环环相扣、配套完整、形成体系
(二)理顺联审运行协调机制
一是统一标准、统一受理、统一审批
二是在运行中打通行业、打通层次界限和障碍
三是申请人明确应尽的义务,明确行政受理单位应尽协调责任,相关业务科室明确应当配合责任,使联审部门之间紧密协作、运行顺畅,最终实现申请人办理审批事项有一个主要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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