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数字经济环境下常设机构的认定标准数字经济环境下常设机构的认定标准 摘要: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者部分经营的场所,是衡量非居民企业与收入来源国之间经济关联度的一个指标,是解决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关键,税收协定中各个缔约国都通过常设机构来确定自己国家的课税权
但随着数字经济的进展,现在的交易模式和企业活动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关于常设机构的认定存在漏洞
本文从数字经济和常设机构的特点入手,结合 OECD 范本探究了关于改进常设机构原则的方法,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数字经济;常设机构;OECD 一、讨论背景及意义 收入来源国基于属地原则对境外非居民企业征收所得税时,非居民企业需要在该国构成常设机构,且有利润能归属于该常设机构
所以常设机构是税收协定各国解决税收管辖权的关键,能够维护收入来源国的税收利益
常设机构的分类并无统一的标准,在分类时具有主观能动性,常设机构可以以人或者物的因素进行分类,根据税收协定常设机构可以分为一般常设机构、工程型、劳务型和代理型
场所型常设机构在国际税收中最为常见,是跨国交易中的主要纳税人
但是随着通讯技术的进展,数字经济背景下新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企业经营活动不再受限于固定的地点、活动场所,大量交易通过网络达成,这对传统的常设机构概念提出了很大挑战
我们对新时代的商业活动特征还缺乏深化讨论,也尚未形成完备科学的课税标准来适用数字经济中快速变化的商业活动类型,所以使现有的常设机构能够适应数字经济的进展变化是重要的课题
二、数字经济对传统商业模式下常设机构的冲击 (一)常设机构的固定场所并非经济活动的主要连接形式 过去跨国企业往往会在来源地设立厂房、分支机构、办公场所等来进行业务活动,但是在数字经济环境下,企业进行产品销售或提供服务多是通过互联网与外国的客户直接进行沟通,其过程都是在网络上进行,固定营业场所或物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