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媒体阵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新媒体阵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着力打造集群化、系统化、网络化的新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单位网络舆论环境,进一步法律规范单位及各科室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加强和推动医院新媒体健康有序进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官方新媒体公众账号已成为院务公开、服务医护和患者的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医护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医院舆论、塑造医院形象、建设医院文化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新媒体主要指微博、微信、QQ 工作群、微信工作群、APP 客户端、网络视频等新媒体平台
医院官方新媒体包括以 xx 医院(包括中文和英文)的名义开通并经网站实名认证的各类新媒体
新媒体各平台应有明确的定位和进展方向,注重个性进展,避开重复建设
微博应侧重资讯传播、沟通服务功能; 微信公众账号、搜狐号、今日头条号,应侧重医院资讯传播功能,一般不得用于医院管理业务
第三条医院管理宣传工作的科室(宣传科)要根据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对互联网进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管媒体的与时俱进
医院提倡在党组织的指导下建设必要的官方新媒体平台
第二章新媒体建设的审批第四条医院禁止任何个人私自以单位、科室、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五条院级新媒体管理归宣传科管理,负责官方新媒体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 各科室需要注册新媒体,需向宣传科报备,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报院党支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及时报宣传科备案
第六条各科室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