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森林防火及禁烧秸秆工作的实施方案 森林防火及禁烧秸秆工作的实施方案 近期,国家环保部工作组将进驻山东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督导检查,请个管区、村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禁烧及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严峻形势,为扎实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及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森林防火及大气污染治理的目标要求,结合当前我镇禁烧及防火形势,经党委政府讨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在全镇范围内全天候、全时段禁止一切焚烧行为,确保全镇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毁一棵树,不被上级督导巡查发现一处火点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
各管区、村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张贴宣传标语 、悬挂宣传横幅等有效途径,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禁烧秸秆,特别是烧荒,焚烧地堰杂草,林下落叶等违法行为的重要意义和处罚措施,各森林防火及禁烧重点村庄都要粉刷 2 幅以上固定宣传标牌或 4 幅以上宣传标语
形成强大的舆论环境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镇成立森林防火及禁烧工作指挥部,对全镇的森林防火及禁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对工作被动、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实施追责问责
各管区、村要组织专职队伍,落实好森林防火及禁烧工作责任和劳动酬劳
实行村干部分片包干、专职人员定岗定责,切实发挥作用
专职巡查人员要佩戴“禁烧检查”袖章或悬挂“森林防火”旗帜
(三)严厉打击一切焚烧行为
全镇范围内禁止一切焚烧行为,包括秸秆 、垃圾、落叶及地堰杂草
严禁一切违规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
对焚烧行为 造成大气污染的当事人,要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上限给予经济处罚 ;对因焚烧行为烧伤烧死树木的,由林业部门根据森林法从严从重查处
对故意焚烧秸秆、造谣惑众、污蔑诬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从严从重惩处,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确保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惩治一起,教育一片,保持持续打击禁止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