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毕业生毕业答辩的安排方案 毕业设计(论文)是我国专业人才培育计划中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实现学院培育目标的最后教学阶段。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学生应在老师指导下,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独立完成一项毕业设计工作或撰写一篇毕业论文。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第十一、十二周为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根据学校《关于 XX 届毕业生毕业实践教学的安排意见》,结合本学期实际情况,现对 XX 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原则 (1)毕业答辩以分系、分批现场答辩为主,视频答辩为辅的形式进行,欠费学生应在补齐学费后方可参加答辩; (2)学生原则上应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现场答辩,符合视频答辩条件的可以申请视频答辩。对无故不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或论文答辩不及格的不得毕业; (3)毕业答辩的时间、教室及学生分组由教务处统一指定,各系具体答辩事宜由本系负责组织实施; (4)各系应严格根据学院进行答辩评审。 二、答辩的时间安排 本届学生毕业答辩(含视频答辩)时间集中安排在 5 月 17-25 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1)。各系应根据要求提前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准备工作,并在 6 月 8 日前将本系 XX 届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及资料原件汇总存档。 三、视频答辩有关规定 对毕业论文评阅合格、实习鉴定合格且能提供两书(即盖有公章的工作协议书和不能到校答辩的单位证明书)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系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可以由各系成立视频答辩评审小组根据规定时间采纳网络视频形式进行答辩,评审结果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接受视频答辩申请的截止时间为 5 月 10 日,有关资料可以通过邮寄、传真、他人代交等方式交给各系毕业工作负责人,视频答辩申请表(见附件 2)由各系提供。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中有拖欠学费情况的,应在补缴清学费后安排答辩。五月十六日后仍未缴清学费的学生,直接参加六月下旬安排的补答辩(补答辩前仍未缴清学费的学生推迟毕业)。 2、毕业前清理补考安排 依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 XX 级有个别课程不合格或曾受违纪处理经教育表现良好的学生,决定在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的机会,参加由督导部统一组织的毕业前清理补考。未修完全部课程或经毕业前补考课程仍未合格的学生不得毕业。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携带学生证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安排表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