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马军峪煤焦有限公司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公司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巷道工程质量,明确验收标准、规范、验收流程,特制定本办法,具体事宜如下: 一、公司成立工程质量验收领导组: 组长: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成员:技术部、地测部、防治水部等生产部门人员组成
领导组下设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部、办公室主任由总工程师兼任
二、领导组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井巷工程验收的领导工作 2、生产副总负责对技术部的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3、总工程师负责验收工作的全面技术指导,对工程验收负直接领导责任 4、副总工程师参与工程直接验收,监督各施工队质量隐患排查和工程整改 5、技术部牵头业务部室进行井下巷道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 6、各业务部室配合技术部搞好工程验收 三、验收依据: 1、《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3、《建设工程合同》 4、《招投标文件》 5、《施工图纸及设计》 6、《作业规程及措施》 四、验收办法: 1、每月20—22日由组长组织、技术部牵头各验收人员参与对当月的井巷工程质量及进尺进行验收
2、验收注记实行喷漆标记、每月工程累计方式标记、月份注明标清
3、验收实行巷道长度及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同步进行
4、每次验收完毕要认真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表,质量验收表必须由公司实地验收人员、矿总工程师、矿生技科长、参与人员签字后生效
5、对验收不合格工程要填写安全检查表,矿值班矿长签字督促整改
6、对验收不合格工程要依据公司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并督促施工方返工处理;在规定期限满后进行复验,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的要加倍处罚,以确保工程质量
7、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徇私情、确保工程合格
五、工程验收标准: 1、表土层掘进: ①临时支护符合规定 ②宽度 0—﹢300 ③高度 0—﹢40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