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半闲居退换货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加强退货产品的有效管理,缩短处理周期和及时做出改善措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特制定退换货处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客户退换产品的处理
因产品质量问题、运输过程中因保护不善造成产品受损,近有效期、等原因而引起的退换货产品
三. 产品退换货标准事项 3-1
产品一经售出,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准退货,非质量原因的退换货必须经过总经理严格的审批签字同意,销售人员无权批准退货; 3-2
纯手工作业产品工艺、外形结构、尺寸、部件和混装等不合格导致的退货 3-3.品质原因
由检验员错检、漏检造成产品不合格导致的退货 3-4
技术原因:图纸设计分解或变更错误、变更不及时,模具、工艺技术不成熟,包装防护不合理等造成的退货 3-5
采购原因: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产品外观、外形结构、性能等不良导致的退货; 3-6
包装部原因:计划下达 错的
误包装 产品错误的,零 配 件不齐全 ,零 部件有质量或破 损退换货, 3-7
运输原因:装卸 及运 输途 中 变形或外 包装纸箱 破 损 ,造成产品断 裂 ,严重 擦 伤
受潮 变形的,( 包括 产品计划变更、产品改型
下达 的订 单 计划未 履 行 或未 完 全 履 行
工 程 单 产 品 安 装 没 按 行 业 规 范 或 公 司 产 品 安 装 规 范 的 要 求 造 成产 品 严 重 省 坏 的 , 3-9
不 可 抵 御 的 自 然 灾 害 造 成 产 品 受 损 可 办 理 退 换 货
3 -1 0
《 公 司 活 动 赠 品 不 在 退 换 货 范 为 内 》 四 . 销 售 部 职 责 4 -1 . 产 品 在 出 厂 前 销 售 人 员 应 查 验 包 装 及 产 品 是 否 有 损 伤
确 认 合 格后 通 知 库 房 发 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