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产科质量控制方案和评估标准 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产科服务的宗旨,提高产科质量直接关系到两代人的健康、家庭完整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加强全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与管理,依法规范产科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的、我市的实际,制定安陆市妇幼保健院产科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一、功能任务 1、 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2、 承担孕前、孕期保健,正常分娩及产褥,高危孕产妇的抢救等工作,并接收下级医疗保健机构的高危孕产妇的转诊; 3、 指导辖区内产科技术发展,承担基层妇保、妇产科人员的实习进修与培训任务; 4、 开展爱婴、爱母活动,倡导自然分娩,实施母乳喂养; 5、 推广产时服务新模式及产科相关适宜技术; 6、 为孕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医学指导与咨询; 7、 依法做好孕产期各项服务资料的收集、登记、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8、 配合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调研工作; 10、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配合当地妇幼卫生工作对本地区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进行调查分析,提供资料和进行评审,并提出相应的干预措施。 (二)二级医院 在一级医院基础上,还需承担以下工作: 1、各种病理妊娠(包括异位妊娠及各种流产); 2、妊娠合并各种内外科疾病; 3、妊娠合并性传播性疾病; 4、异常分娩及分娩期并发症; 5、胎儿发育异常及死胎; - - 2 6、多胎妊娠及羊水异常; 7、能解决难产问题,并接受一级医院转诊的孕产妇; 8、依法开展产前咨询及产前筛查工作; 9、指导下级医院产科技术发展,接受下级医院的妇保、妇产科人员的实习进修与培训任务。 二、设置标准与条件 开展产科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医院产科设置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执行,妇幼保健院按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执行。 (一)布局与设备配置 1、医院应有独立的妇产科。 (1)科室设置 门诊:有独立的产科诊断室,设有产科门诊及产科高危门诊。有产科候诊场所、有宣教室、急诊室。 分娩区:待产室、产房、隔离待产床、隔离产床。 住院区:母婴同室、高危病房、隔离病房、治疗室、处置室、检查室、抢救室、手术室、婴儿沐浴室、新生儿科或儿科新生儿病床。 (2)业务用房标准 门诊:产科诊断室房屋面积不少于 12平方米,设有洗手设施与排水管道,诊室检查床与外界有屏风相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