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公安厅组织第十一期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培训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各会员单位、爆破作业单位:根据省公安厅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辽宁省工程爆破协会将于近期组织辽宁省第十一期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培训考核班,现将培训考核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考核的对象本次培训考核工作的重点,是解决已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资质且正在进行爆破作业的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尤其是井下煤矿和其它硐采矿山企业,无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问题
培训的主要对象如下:第1类:申请初级安全作业证的人员;第2类:首次申请中、高级安全作业证的人员;第3类:已取得安全作业证申请提高作业级别或扩大安全作业证作业范围的人员
二、培训考核人员的基本条件申请参加培训考核的人员,必须符合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公治[2011]28号)规定的条件
1、申请初级作业证的条件:(1)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2)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具有从事2年以上爆破作业工作经历;(4)在爆破工作中无重大责任事故;(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爆破作业的生理缺陷和残疾;(6)无刑事犯罪记录
2、申请中级作业证的条件:(1)具有理学、工学学科本科以上文化程度;(2)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具有从事5年以上爆破作业工作经历;(4)在爆破工作中无重大责任事故;(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爆破作业的生理缺陷和残疾;(6)无刑事犯罪记录
3、申请高级作业证的条件:除具有理学、工学学科高级技术职称并有8年以上从事爆破工作经历外,其它条件同申请中级安全作业证的条件
三、培训考核人员报名及审核--各爆破作业单位及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填报申请文件,报所在地市公安局
各市公安局将第2、3类人员名单及个人申报文件档案于7月18日前,报省厅治安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