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公司各爆破作业单位:近一年内陕西省发生两起民用爆破器材意外爆炸事故,一个是陕西省凤县“8.2”雷管意外爆炸事故,一个是陕西省镇安县“4.10”危爆运输车爆炸事故,这两起事件都与我们爆破公司安全管理息息相关,请公司各涉爆单位从中汲取教训。事件一:据华商报消息“2017年8月2日19时许,陕西省凤县留凤关镇手搬崖矿区一铅锌矿雷管库房发生雷管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经过凤县警方对现场安全员和爆破员询问、及查看视频监控得知,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为8月2日19时27分,平安民爆公司爆破员彭某和安全员安某为铅锌矿领取普通半秒延期导爆管雷管时,库管员王某和吴某两人按照程序打开库房门,爆破员彭某跟随两名库管员到库房领取雷管,彭某和吴某将领到的部分雷管拿出库房,到库房门口和安某清点雷管,库管员王某在库内继续分发雷管,这时库房内存放的雷管部分发生爆炸,事后由相关专家、雷管生产企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调查组调查认定,事故原因初步认定为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一起意外事故。”事件二:据新华社西安4月12日电“2018年4月10日晚间11时50分许,陕西商洛镇安县发生一起危爆运输车爆炸事故,经核实,爆炸车辆是河南固始华通化工有限公司运送炸药车辆,车牌号为豫SA3766,载有5.28吨乳化炸药,运达地点是陕西祥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月河炸药库,爆炸地点为陕西祥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月河炸药库院墙外。事故发生后,商洛市及时成立镇安“4·10”危运车辆爆炸处置工作组,开展调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目前,13名受伤人员已得到医疗救治,其中1人已出院。7名失联人员经公安机关确认死亡。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对事发现场一定范围内进行了隐患排查,已对陕西祥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月河炸药库留存的炸药和雷管安全转移,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事故发生后,陕西省商洛市已下发紧急通知,在全市开展以民爆行业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从以上两个民用爆炸器材意外爆炸事故的发生,为我们的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爆破作业单位应落实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作出如下要求:一、严格落实涉爆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司下属各涉爆单位及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安全管理上引起高度重视,深刻反思自己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做到举一反三。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及涉爆人员、涉爆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二、严格按照民爆器材运输要求进行装车运输1、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必须是具有爆炸品运输资质的驾驶员和押运员,使用专业的爆炸品运输车辆进行运输,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设置明显的爆炸危险品标识。2、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不得混装性质不相容的物品,严禁炸药与雷管同车混装运输。3、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应当保持安全车速车距,禁止抢道,避免紧急制动。4、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必须系好安全带(正副驾驶室),严禁接打电话、超速行驶,驾驶室内严禁超员、严禁吸烟。5、所装载、运输的民用爆炸物品堆码应平稳、整齐,堆码高度不应超过运输工具限定高度;向爆破作业点运输散装工业雷管,应使用专用雷管箱,并进行适当固定,严防滑落、撞击。6、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到达作业现场停车后,请立即熄火断电。7、严禁遮挡车载摄像头,发现异物及时清理。8、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应单件装卸,不得私自拆箱;作业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有碰撞、拖拉、抛摔、翻滚、摩擦、挤压等违规操作行为,严禁使用铁撬等铁质工具进行装卸操作。三、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工作1、民用爆炸物品应严格按照危险等级分别入库储存,严格遵守共同储存原则和定量制度,严禁将不宜同库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存放在一起,严禁超过核定储存量。2、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垛不得超过限定高度。工业炸药不得超过1.8米,工业雷管不得超过1.6米,并按规定要求,留有检查道、通风道,严禁将民用爆炸物品靠墙堆放。3、进入库区作业人员,应穿着不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并严格遵守定员制度。进入库房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