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F-22-1-2013-3 浙江省林权转让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说明:本合同在单位或个人把依法享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时使用。本合同所称的转让,是指经承包方即出让方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林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后原承包关系终止,并办理林权证变更登记的行为。)甲方(出让方):;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受让方):;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丙方(发包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为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行为, 维护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 和《浙江省林权流转和抵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森林、林木和林地原权利人丙方同意,甲方将以下森林、林木和林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现经叁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一、转让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状况( 附四至图 ) 序号林 权证 号坐落小地名面积林种树种蓄积量( 株数 ) 四至东南西北1 2 3 4 合计合计转让面积(大写) :亩。二、转让期限及用途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至年月日。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林地交付乙方。转让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用途。三、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及时间林权转让价款采取以下第方式支付,如需具体收取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作补充约定。1. 一次性付款方式。林权的转让价款在合同生效后天内按每年每亩元,年数年,面积亩,共计为元。2. 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期,每期年,每期转让价款递增 %。合同生效后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转让价款元,以后每年于当年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权转让价款。3、其它支付方式。。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将上述森林、 林木和林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甲方与丙方在上述地块上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该森林、林木和林地上经营的权利和义务。2、甲方按约定交付转让的森林、林木和林地。3、甲方确认转让给乙方的森林、林地和林木产权清晰, 没有权属纠纷, 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转让后发现原转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经营权、处臵权和收益权。2、乙方在经发包方的同意下, 可以对林地再次流转, 但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剩余年限。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