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术馆展览协议书甲方:浙江美术馆乙方:第一条展览项目要点:1、展览名称:2、展览场地:3、展览面积:4、展览类别:个展□联展□外展□其它□5、作品件数:6、主办单位:7、承办单位:8、双方承诺展品内容及宣传方式必须尊重中国国情并符合中国法律有关规定
第二条展览时间展期共天,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展览场地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协议、收回场地:1、乙方擅自将场地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乙方利用甲方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乙方有损坏展览场地行为的;4、乙方未在展览前支付展览实施费的
展期满后,应按时撤展
如乙方逾期不撤出展品,甲方有权代为撤展并存放相应仓库,并收取滞留代管费用
期间展品若有损耗,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项目申报1、需要申报的展览项目,乙方应先向文化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展览
2、如由甲方申报,乙方须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作品清单、图像资料及相关文字材料(展览背景、展览图片、艺术家简介)
3、如乙方自行申报,有关材料需交甲方备案
4、乙方要确保展出作品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展品运输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要求甲方代为解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于展期结束之日将展品运离甲方
展品运输途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展品保险甲方在展览期限内对展览作品的安全负责
运输途中及展览期间保险由乙方负责
参展作品如遇人力不可抗力或保险契约项目外之事而导致损坏者,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设计制作与布展、撤展1、乙方委托甲方负责该展览的请柬、图录、展标、展签、广告、吊旗的设计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提供制作资料
乙方若自行制作,须于年月日前提交样稿由甲方审查后实施;2、该展展品于年月日起进场布展,闭幕后于年月日前完成撤展;3、乙方将派遣名工作人员监督展品开箱、布展、撤展和装箱工作,甲方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