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省示范院校建设任务的通知徐工职院发〔2011〕77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苏教高〔2011〕23号文件精神,我院被确定为首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为了确保我院示范校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示范建设的项目任务进行分解(见附件),望各项目负责人及各相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行动,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任务的如期完成
附件:示范院校建设任务分解及进程推进安排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主题词:省示范院校建设任务通知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11年8月28日印制共印20份附件:示范院校建设任务分解及进程推进安排一、项目及责任人项目一:四方联动建设四合作示范区牵头负责人:时继尧、李红责任人:鲍桂楠项目二:面向地方新兴产业建设四个专业群牵头负责人:周立雪、金万祥责任人: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李荣兵光伏器件加工与应用吉智物联网应用技术陈祥章光伏材料生产技术聂恒凯项目三:依托人才优势实施服务工程牵头负责人:周立雪、金万祥责任人:王艳秋二、子项目任务及责任人(一)示范区体制建设1.牵头负责人:时继尧、李红责任人:鲍桂楠职责:负责示范区体制建设的研究及总体设计,校中厂、厂中校管理体制的模式研究与指导等工作,形成执行方案
(完成时间12月底)2.体制建设任务分解:(1)理事会管理模式:院办;(2)校企联盟管理模式:就业与校企合作处;(3)双主体办二级学院(办专业)管理模式:教务处;(4)两园管理模式:校产处;(5)校中厂管理模式:研究与项目管理处;(6)厂中校管理模式: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二)办学机制建设1.牵头负责人:时继尧、李红责任人:鲍桂楠职责:负责示范区、校中厂、厂中校运行机制研究与指导等工作,形成执行方案
(完成时间12月底)2.机制建设分项任务分解:(1)专业设立与淘汰机制研究:教务处;(2)实训基地共建机制研究:就业与校企合作处;(3)校企师资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