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网点柜面业务服务标准化的通知各分行、石家庄营业管理部:为提高柜面服务水平,提升客户满意度,根据《关于开展网点服务语言标准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活动的通知》要求,总行制订了《柜台服务规范指引》(见附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一、各分行应认真学习柜台服务规章制度,重点规范日常操作中的服务态度、行为举止和标准用语,切实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
二、认真分析厅堂客户意见簿、客服工单等涉及柜面服务的客户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并向客户反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三、强化服务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柜员素质
培训应覆盖服务意识、服务礼仪、服务技巧和专业技能,使柜员掌握有效的沟通技巧,熟悉各项业务流程,提高柜台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各分行应注重积累和总结优秀的服务经验和工作成果,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柜面服务语言标准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活动情况上报总行运营管理部
附件:柜台服务规范指引运营管理部2015年3月31日(本通知直接发送至分行文件管理员)柜面服务规范指引一、柜台服务环境(一)柜台物品摆放基本原则1、营业网点柜台物品摆放按照“实用美观、协调统一”原则统一定置位置:2、各物品摆放必须整齐有序,避免将有碍美观的物品暴露在客户视线内;3、柜台桌面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印泥渍;4、各类凭证、回单、登记簿应置于柜体抽屉、专用位置或传票夹中;若柜体未设置专用存储位,可在整齐、美观的基础上置于柜面不影响业务办理的位置;5、各类服务标识牌应统一规范,置于正桌贴近玻璃处,根据示意牌数量对称摆放;6、暂停营业时,应将暂停服务帘拉下;开放式柜台及未配备暂停服务帘的封闭式柜台应在正桌居中摆放暂停服务牌;7、各类电源、电线、数据线应捆扎成束,要求规律、整齐、不杂乱,尽量隐藏在客户视线外,且达到安防要求;8、私人物品,含手机、水杯、书籍等不得带入柜台;可在营业室内设置生活用品区放置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