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教字[2017]7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就加强全区中小学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加强学校内部控制建设,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依规决策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坚持集体研究决定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编办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苏组通[2015]99号),公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政联席会或校长办公会(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3.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具体内容和主要范围具体内容:“三重一大”决策是指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
主要范围:(一)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主要内容: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2.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13.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