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厂安全可靠发电,保证电网稳定运行,保证国家资产和投资者的权益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发电行业的特点和我站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电站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电站实行以法人代表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四条 电站应在工作范围内,树立“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根据统一的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制定适合本站实际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标准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六条 电站必须贯彻“企业安全责任主体”、“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七条 电站对安全生产事故及异常情况的处理,执行“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站从事发电、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目标 第九条 电站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电站员工造成损害、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以下几种事故: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一)人身死亡事故; (二)电站垮坝事故; (三)特大设备事故; (四)其他特别重大事故
第十条 电站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