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真情写作的伦理之美真情写作的伦理之美 眼前这本《一纸情深》的散文集,书的封面内页上写着:“这是一部真情灼灼的作品”,是写给读者明白晓畅的“情书”,作者“用真情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个真实、朴素、感人的故事”
翻读这部“情”之书,在那些动人的故事背后,我感受到的是流淌的人情之美
“真”是文学艺术制造活动中的一个基本要求,但并不等同于事实之真,而是艺术之真、情感之真
马克思主义文论认为,艺术真实表现在对现实关系的真实描写上,而不是自然主义的或抽象的真实,强调要“莎士比亚化”
对这一点作者深有体会,她在后记中写道:“‘真实’并不是要每句话、每个时间、地点都绝对地照相投影式的原生态,而是符合情感的真、本质的真,是写作者真情实意的表达”,真实问题的深层内涵是表现层面上的真实、主体内在情意的真实
难能可贵的是,作者意识到散文文体中真实问题的特别要求,对此,作者有着自己的理解,她说:“这就要求散文作者的真实性
他的真实身份、真实经历、真实情感以及与他相关的真实人物与事件”,也就是说,散文在题材选择上,与其他文体有着不同
材料中的基本信息必须是真实的,不能虚构,不然就应该是小说了
作家三毛曾经谈道,自己可能只适合写散文,因为她不善于把自己的感情藏起来,而去虚构想象出一大篇故事来
可能散文家与小说家在气质上就不太一样吧,当我看到作者写道:“散文是独白的艺术,是作者自述的艺术;当散文侧重抒情时,散文就是作者的独白,当散文侧重叙事时,散文就是作者自述
”[1]我理解,这本散文集是出于作者的本心真情之作
从人类活动的意义上看,真情并不是纯粹的自我内省的产物,真情的要求是在处理现实关系中具体表现出来的,正如马克思所说:“人并不是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2],在社会生活中,真情的表现有其必定性的要求,也带上了民族文化心理属性
对文艺中表现真情的论述在中国文论中是一个影响深远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