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区幼儿园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幼儿园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全面提高幼儿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幼儿园进行年度检查,具体通知如下:一、年检对象已注册的各级各类幼儿园二、年检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及省、市有关幼儿教育的法律法规
三、年检内容1、幼儿园(托儿所)依法持证办园情况检查项目:注册证书、卫生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江苏省幼儿园收费专用票据、教师资格证书、园长上岗证、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当年健康证、保健医师(员)上岗证
私立幼儿园除检查上述项目外,还需检查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以上内容凡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责令其停止招生、办学,直至吊销其注册证书和办学许可证
2、幼儿园(托儿所)建设情况园(所)设施设备条件必须符合《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常州市幼儿园工作视导评估细则》的要求;教师职业道德必须符合《江苏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卫生保健必须符合《江苏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园(所)环境必须要有安全生态保障设施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以及园舍、园所环境等有安全隐患和生态污染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吊销其注册证书
3、幼儿园(托儿所)管理情况检查项目:园(所)负责人学历、任职资格证明,管理人员、教师学历及任职资格证明,教师及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园(所)章程、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包括签约合同等)、办园水平(依据《常州市幼儿园工作视导评估细则》),每月幼儿营养分析表,幼儿体检情况汇总表,当年的代办费结算清单、退费清单(家长签字认可),幼儿伙食月公布清单,固定资产帐册及财务报表
以上内容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必须限期整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检不予通过,并视情节取消其办园(所)资格:(1)擅自增加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