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意见发布日期:2010-01-20浏览次数:803字号:[大中小]中共商河县委办公室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1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关于201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商河县委办公室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2月3日关于201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意见2008年以来,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了“典型示范,重点帮扶”活动,扶持建设80个新农村示范村。经过近两年的建设,示范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社会公益事业全面发展,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高,特色主导产业逐步形成,农民收入快速增长,锻炼培养了一批懂建设、会管理的干部队伍,增强了村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探索出了一套符合我县县情、科学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示范和榜样。2010年县委、县政府确定在总结经验,完善标准的基础上,以许商街道城区内13个村(居)为重点,再建设26个新农村示范村,推动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创出新业绩。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路子,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市、县直部门帮扶,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发展农村经济、培植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搞好村庄综合配套,加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示范村。(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帮扶、全民行动、社会参与的要求,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在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同时,通过规划先行、投入引导、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2.坚持多元化投入,惠民富民。按照“乡镇补一点、部门帮一点、社会助一点、村里出一点、村民捐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3.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根据示范村的具体条件和发展现状,探索切合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路子。积极推行新型住宅,鼓励农民建设经济、适用、美观和节地、节能的住宅。尊重农民意愿,量力而行,严禁举债搞建设。4.坚持乡镇(街道)为主,突出重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示范村建设负总责。要突出重点,切实搞好示范村的硬化、绿化、净化、亮化和美化。要着力培植好特色主导产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5.坚持部门共建,合力推动。要积极向市直携手共建单位汇报工作,多争取支持。县直有关部门要在财力、物力上支持示范村建设。要结合示范村的特点,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最大限度地发挥帮扶效能。6.坚持注重实际,讲求实效。要把改变村容村貌与破除陋习结合起来,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不断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民主法制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要改变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二、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一)工作思路2010年我县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总的思路是:按照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要求,在示范村实现“五化”的同时,突出抓好农民增收。工作安排:一是以许商街道城区范围内13个城中村(居)为主,结合旧村改造重点抓好“五化”建设和环境整治,其他乡镇、街道各新建一个高标准的新农村示范村(有少数民族村的乡镇将少数民族村继续作为示范村高标准建设)。二是对2008—2009年两批80个新农村示范村在已经实现“五化”的基础上,继续升级,完善提高,培植主导特色产业,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按照市里的要求,抓好土地置换、合并搬迁村的新农村建设。(二)工作重点1.培植发展主导产业,大力促进农民增收。要结合实际,发挥优势,积极发展“一村一品”,培植主导产业,培育产品、产业品牌;要引导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