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的思考□钱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中国已经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在过去36年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中,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供销合作社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将继续书写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说明中的这句话,深刻阐明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必然性,同时也深刻揭示了供销合作社在改革之路上面对困境,艰辛探索、奋力发展的心历路程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只有通过改革才能免于消亡,才能走向新生,才能发展壮大
深化改革的职能定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等
供销合作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必须深刻把握改革的这些新特点,进一步理顺供销合作社同政府、市场和农民的关系,准确定位,找准路径,深化改革,实现更好的发展
应当说供销合作社自改革以来,方向性定位是准确的,即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但在体现“合作经济”的原始属性——“合作制”上,已经发生了较大偏移
这虽然对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未产生大的影响,但对供销合作社秉承为农服务宗旨,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成为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十分不利的
职能定位决定自身性质和发展方向2009年国务院40号文件对供销合作社的定位主要有两个表述
一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二是“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这个定位,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现状的准确判断,并指出了未来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