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建设部【发布文号】建住房函[2001]188号【发布日期】2001-06-28【生效日期】2001-06-2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关于开展物业管理行业一次性调查的通知(建住房函[2001]188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五计划纲要中关于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的要求,为全面、准确掌握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状况,做好行业管理的基础工作,为政府制定政策法规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经我部研究,并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决定开展全国物业管理行业一次性调查
请你们切实按照要求做好此项工作,于2001年8月30日前将物业管理行业调查汇总表一式两份和全部数据盘(含基层数据),报送我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联系人:赵江明,电话、传真:(01)68393170
附件:物业管理行业一次性调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附件:物业管理行业一次性调查表一、说明(一)调查目的“”为贯彻十五计划纲要精神,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全面掌握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状况,做好行业管理的基础工作,为政府制定政策法规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特进行本次调查
(二)调查范围本次调查为一次性调查
调查范围为所有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
包括兼营物业管理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企业,房管所(处)转制的物业管理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部门转制的物业管理企业等
(三)调查内容本调查表设基层表1张和汇总表4张,内容包括企业的管理规模、企业从业人员情况、企业经营情况、项目分包工程合同金额、代管维修基金情况、业主委员会数量等6个方面
(四)调查时间调查时点为2001年6月30日,调查时期为2001年上半年
(五)填报单位物业管理行业调查基层表由各物业管理企业填报,物业管理行业调查汇总表由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并由省级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