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安监发〔2011〕15号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陕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了解和掌握我区职业健康状况,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省卫生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陕卫监发〔2011〕237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阎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1—关系到我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
随着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职业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迫切需要通过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摸清当前我区职业病危害情况,研究制定职业病防治对策,落实“十二五”规划和《陕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将调查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涉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患者的待遇保障等社会关注问题
各有关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既要积极推进,又要稳妥实施
各有关企业要与区安监局、区人社局密切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共同推进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
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与调查范围内用人单位的及时联系沟通,各有关企业将本单位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与职业健康专职人员的联系方式于7月1日前上报区安监局和区人社局
三、精心组织,确保完成调查任务本次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从即日起到2011年7月8日,由于本次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