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依据 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依据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依据里面对人身伤残等级也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类说明: 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2 分 则 2
1 一级残疾 2
1 级重度智力障碍
2 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 级以下)
4 三肢瘫(肌力1 级)
5 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6 植物性生存状态
7 迁延性昏迷状态
8 呼吸困难Ⅳ级
9 心功能Ⅳ级,或心功能Ⅲ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1 0 心脏移植术后
1 1 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2 小肠切除90%以上
13 双肾切除或孤肾切除,用透析维持,或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4 三肢(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5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全身体表面积的90%以上
2 二级残疾 2
1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 级)
2 三肢瘫(肌力2 级)
3 截瘫或偏瘫(肌力1 级)
4 截瘫(肌力2 级)伴二便失禁
5 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6 双眼球缺失
7 双眼盲目5 级
8 一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5 级
9 双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10 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完全性缺损
11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伴呼吸困难Ⅲ级
12 肺功能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