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儒家之終極關懷論 生命倫理學之方向 李瑞全* * 作者為國立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教授。 終極關懷(u ltimate concern )原是神學家田立克(Pau l Tillich)的用語,用以指表人類的宗教追求方面的表現。儒家作為一兼具超越意義的大教,雖然是以哲學為主,但對生命的終極意義也有其一貫的陳述。依儒家的義理,生命之終極意義是表現人之為人的價值,這即是道德的表現。但人之生命與現實的環境也有相逆相順的情況,而常不能如人之所願,對於人之道德實踐,現實之回報也常不如理,有德者不一定有福,有福者更不一定有德,此所謂德福不一致的遺憾和問題。人所能為力者是其自律道德的表現,但生命之順逆卻不在自力的範圍之內,因而有命的概念。儒學言命有二義:義理之命與命限之命。義理之命即天命,是指人之天職,即人之道德上所應為之份內事。命限之命是統指外在之限制,此指人類在氣命上的遭遇,而這卻常是人類所不能掌握的。因此,在道德實踐之中乃有命限之問題。人如何在與命限相順相逆中使一己之生命不遭橫逆,固然可作反思,但由於宇宙變化之複雜性,即傳統儒者所謂氣化,不是人力所能知了和自主,因此,幸福成為一超乎人類能力之外的事。這一命限常引向宗教的祈願,但儒家不向宗教意義的天走,反而落在人的生命自身而面對之,這即是人類如何在有限生命的一生之中安身立命的課題。 生命倫理學的課題主要是就生命所面應用倫理研究通訊 第 37 期 2006 年 2 月 頁 57-63 ‧58‧ 應用倫理研究通訊梣第三十七期對的倫理問題進行反省與分析,即如何使生命在各種相關議題,且常是道德兩難的議題上,作出最合理順適的決定和實踐。這即是如何使個體的生命得到一安頓,此即是安身立命的一種表現。因此,生命倫理學所要解決的議題也不外是如何使生命在生存上與各種主客觀的條件的順逆之間,作出最好的決定和選擇,使生命得到安頓,因而得到安身立命。以下先分析儒家如何安頓生命,建立儒家之立命概念,再進而申論儒家生命倫理學之方向。 壹、儒家論命之二義:義命與氣命 人是有限存有,同時也是一道德的存有,即有自動自發的道德要求。然而作為有限的生命,我們不但在理性和行動上都有限,因而我們的認知和實現理想的能力都有限,有我們所不能知、有所不能成功的深情大願,而且每個人都免不了生老病死的歷程,都得面對痛苦和死亡。因此,我們一方面要發揮人之為人的價值,即依道德的要求而行,一方面我們有力有不隸之處,環境對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