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 膜 防 水 层 工 程 检 验 批 质 量 验 收 记 录 表GB50207 — 2002 040203□□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 防水涂料及胎体增强材料质量第 5.3.9条2 涂膜防水层不得渗漏或积水第 5.3.10条3 防水细部构造第 5.3.11条一般项目1 涂膜施工第 5.3.13条2 涂膜保护层第 5.3.14条3 涂膜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80%设计厚度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组长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说明040203 主控项目:1、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同时应符合第5.3.2条、第 5.3.6条、第 5.3.7条规定。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2、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3、涂膜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同时应配合第9 章细部构造的有关规定。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一般项目:1、涂膜防水层施工应符合第5.3.3条规定。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观察检查。2、涂膜防水层上的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撒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涂膜防水层间应设置隔离层;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成品保护应符合第4.3.14条规定。观察检查。3、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尚应符合第5.3.4条规定,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针测法或取样量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