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1 页 共 5 页安全管理文书液氨的运输和紧急处理方案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2 页 共 5 页液氨的运输和紧急处理方案氨是一种无色、刺激性气体,加压冷却可使之液化为液氨,临界温度为 132
4 ℃,临界压力是 11
3MPa,易溶于水、乙醚等,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爆炸极限15
7 %~27
4 %,操作间最高允许浓度30mg/m3
一、液氨的运输罐车是液氨的运输工具, 必须认真执行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原劳动部颁发的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条款
液氨罐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使用
(1)新制造的液氨罐车必须有材质分析、探伤检查、热处理、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等技术资料,并有合格证书,旧罐车应按期检查
(2)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进出口阀、手动放空阀、压力表经过校验并有铅封
(3)色别、标志必须清楚
(4)静电接地装置要完好
新安装或检修的液氨罐车首次使用,应用N2置换,主罐内氧气含量不大于 3%,或抽真空,使罐内真空度不低于650mm汞柱后方可弃液氨
罐车必须专用,不得混装
罐车必须定期检验
液氨罐车检验间隔是: 每 6 年进行 1 次全面检验,每年进行 1 次年度检验
罐车检验合格证书应随车携带
使用过程中,在任何情况下,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重量0
5 %或 100kg 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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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罐车的检修, 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检修制度、安全动火制度以及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液氨罐车的装运,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要求:(1)充装操作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防毒知识教育,能掌握防毒器具的性能,操作熟练并考核合格,否则禁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