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农民房买卖合同篇一:农民房买卖合同有哪些陷阱农民房买卖合同有哪些陷阱在一二线城市,市中心地价上涨、商品房房价上涨都是常见之事
于是,很多人把广大郊区和农村地区作为投资目标
在农民房买卖的过程中会签订农民房买卖合同,那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哪些事项
农民房买卖合同有哪些陷阱
下面,法律直通车本人将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最近这方面的咨询非常多,就连朋友们喝酒之际都忘不了问一句:“哥们儿,买个农民房行吗”其实,大家关心的主要有两点:第一,农民房买卖是否合法; 第二,明知不合法也要买,那么法律后果到底如何损失到底多大凑巧的是,最近出差到深圳,偶遇程总,程总就自述了他的公司在北京投资农民房的故事
程总的北京公司10 年前租了一个郊区带院子的农民房作库房
随着四环、五环的通车,农民房的交通变得极为便利
一天,房东找到公司,说他的房子要卖,让公司搬家
程总一听就急了,别人能买咱也能,别人出得起钱咱更出得起,并跟房东大讲了一通 “承租人买房优先权”的法学理论,最终10 万元搞定
合同签了,款也交了,程总就是“连院带房”的新“主人”了
既然是“主人” ,就要动真格的,于是库房变成了四合院,一番装修,雕梁画栋
几年风平浪静,几年优哉游哉
去年,村子要拆迁了,农民说: “程总,我退你10 万元,你走吧
”“我是主人啊,拆迁补偿款至少100 万元啊,房子是我的
你让我走我就走啊”于是开始了一场官司
官司现在还没判,程总让我预测一下判决结果,我就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送给了他
这个文件把农民房买卖分为几类:第一类:农民把房子卖给城市居民; 第二类:农民把房子卖给外村村民; 第三类:农民把房子卖给本村村民
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