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发布时间: 2006-7-19 8:22:03 被阅览数: 1290 次 来源:中国房产测绘网文字〖 大 中 小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前 言引 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总则5 房屋数据采集6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7 房屋建筑面积变更测绘8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外业记录表与分割测绘说明A.1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外业测量记录》格式示例A.2 《点位、标高外业测绘记录表》格式示例A.3 《房屋分割测点点位略图》格式示例A.4 《房屋分割测点点位坐标表》格式示例A.5 《房屋分割测点点位测绘说明》格式示例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标准格式B.1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B.2 《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条文说明C.1 术语和定义C.2 房屋数据采集C.3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C.4 变更测绘前 言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基于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计算规则前后衔接的考虑,凡在本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已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或由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进行过房屋建筑面积预售测绘、竣工测绘、现状测绘并出具有效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项目的后续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绘计算均仍按主管部门原计算规则执行。本标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本标准由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由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时晓燕、黄是佩、涂志勇、蔡恒刚、樊钟声、章淑君、罗和平、费奎、夏辉、邹志平、文伟强、熊远社、张涛、刘勇、周运林、龚代琼、谭小波。引 言 2000年 2 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由建设部和国家测绘局联合编制的GB/T 17986-2000 《房产测量规范》。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根据建设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加强房产测绘管理的通知》(建住房[2000]166号)精神,于2000 年 10 月发布了《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程》。该规程根据我市规划国土管理和房地产权管理的实际需要,依据GB/T 17986-2000对建筑空间的面积计算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从而成为我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实施细则。随着建筑设计的不断创新,原规程已不能涵盖许多新的建筑形式,且其中一些定义不够严格的问题也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