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咸政办发〔 2011 〕74 号咸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丰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路坝区工委,县直各部门: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2011 年 9 月 26 日至 2012 年 2 月 29 日,在全县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本方案。现将《咸丰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2—咸丰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从 2011 年 9 月 26 日至 2012 年 2 月 29 日,在全县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指 挥 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向军副指挥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建华成员: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领导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钟祥华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统筹整个“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定期收集、通报工作情况。二、战役目标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 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杜— 3—绝发生重特大火灾, 控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 一般火灾明显减少。三、清剿重点(一)重大火灾隐患。 政府挂牌督办的5 处重大火灾隐患按程序整改销案, 凡是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二)漏排单位。对“五大”活动开展以来还未进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 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三)“十小”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十小场所”,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 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四)重点场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对公共娱乐场所、 宾馆饭店、 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