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试论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认定试论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认定 试论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进展,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机动车已走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
但是,在车辆快速增加的同时,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
同时,由于许多车辆驾驶者法制意识淡薄,缺乏足够的社会公德意识和个人修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躲避赔偿和制裁,一走了之
近年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更是大幅度增加
为了突出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打击,刑法对有关交通肇事的内容进行修改,加重了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
《刑法》第 133 条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问题作了这样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实践中,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以及有关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问题的讨论,成为了一个热点问题
下面就来详细谈谈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问题: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概念认定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 70 号令)》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躲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假如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3、多发生在乡间公路和偏僻公路,人车稀少,有利逃逸
4、外地过境车辆驾驶员,易抱侥幸心理,肇事后逃逸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5、无证酒后驾车者,在畏罪心理驱使下,易发生逃逸行为
6、借车或公车办私事者,为推脱责任,易发生逃逸行为
7、从年龄分布看,逃逸案中青年驾驶员居多,尤其集中在 25--35 岁之间,因为他们顾虑较多,侥幸心理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