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 xx 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xx 号文件精神,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和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经讨论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进一步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进展
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党委学工部主办,由大学生自强社承办
本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组委会,详见附件 1
活动主题 诚信舞台,青春演绎 四
评选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者参加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并工作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内一等奖学金,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
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院系初选 各院系应在 11 月 16 日-11 月 30 日之前组织本单位的选拔活动,并将活动的影像、文字资料汇编成册上交国家助学贷款中心,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院系要对推举候选人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将推举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汇编成册,包括候选人申请表(详见附件 2)、xx 字左右的事迹报告和其他支撑材料,于 30 日之前报送国家助学贷款中心办公室,电子版请发(包括本人的免冠照片)
在校生总人数超过 xx 人的院系可报 2 名,xx 人以下的院系报 1 人
候选人要确保本人的材料真实性
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评选活动组委会可取消候选人参评资格,并给予候选人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