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 xx 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xx 号文件精神,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和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经讨论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进一步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进展。 二.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党委学工部主办,由大学生自强社承办。本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组委会,详见附件 1。 三.活动主题 诚信舞台,青春演绎 四.评选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者参加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并工作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内一等奖学金,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 五.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院系初选 各院系应在 11 月 16 日-11 月 30 日之前组织本单位的选拔活动,并将活动的影像、文字资料汇编成册上交国家助学贷款中心,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院系要对推举候选人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将推举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汇编成册,包括候选人申请表(详见附件 2)、xx 字左右的事迹报告和其他支撑材料,于 30 日之前报送国家助学贷款中心办公室,电子版请发(包括本人的免冠照片)。 在校生总人数超过 xx 人的院系可报 2 名,xx 人以下的院系报 1 人。 候选人要确保本人的材料真实性。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评选活动组委会可取消候选人参评资格,并给予候选人全校通报批判,同时将取消所在院系“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2.学校初选 学生处将于 12 月 1 日-12 月 6 日组织各院系选报学生参加学校初选。参加学校初选各院系学生应自行准备 3 分钟演讲稿(配合 ppt)和 2 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学生处“诚信自强之星”专题网站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登陆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