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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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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我校2008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二、申请人提交内容:1.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根据附件(三)中《申请表》的要求填写,并自行贴好二寸照片)。2.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3栏)。3.填写《浙江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根据附件(三)中《体检表》的要求填写,并自行贴好二寸照片)。4.交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5.交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乙以上)原件并提交复印件。6.上网录入申请信息,网址:http://10.1.74.13。7.另准备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必须与申请表及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背面写明申请人专业、姓名、学号;作资格证书用)(按班级分类)。8.交体检费:40元整,以班级为单位收齐,由班长在4月18日下午2:00-4:00之间交到人民医院设在校医院的收费处(逾期请在5月10日前在金华市县级以上医院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完成体检并将《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交到学院教务办。),并领取盖过章的体检表发给交过费的学生,凭盖章后的体检表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三、学校审核内容:1.由学院学工办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进行审查,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加盖学院章;由教务办汇总不合格名单。2.由市人民医院对申请人进行体格检查,填写《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并汇总不合格名单。3.由校教务处对申请者的学历资格进行审查,提供毕业生名册和相应招生名册。四、其它说明:1.申报时间:4月10日(周四)~4月30日(周三)。2.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自行向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也同样可以在毕业后,回当地认定。资格条件不齐备者一律不予认定。3.表格各项内容必须用黑色钢笔填写。4.体检时间安排在4月21日~24日(因特殊原因未体检的补检时间安排在28日上午),具体时间见附件(二);体检地点在校医院。5.建议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在相对集中的时段,安排场所,指派专人负责指导申请人完成填表工作。联系人:李金良电话:82282512E-mail:tcmis@zjnu.cn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表》附件(二)《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时间安排》附件(三)填表须知附件(四)各学院教师资格认定负责人操作流程及要求浙师大教务处2008年4月1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表No.时间项目内容执行单位备注13月17日(周一)~4月8日(周二)材料准备校教务处24月9日(周三)上午学院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到教务处开会并领取材料各学院8:30,行政中心北楼21834月10日(周四)~4月30日(周三)1.召开会议,布置工作2.通知有关班级学生,组织学生报名,收集并审核材料,学生上网录入申请所需信息3.学生体格检查(分批)校教务处各学院人民医院21日-24日45月12日(周一)下发体检结果校教务处55月13日(周二)~15日(周四)整理申请材料,上交教务处各学院65月13日(周二)下发需核实的数据信息校教务处75月14日(周三)~22日(周四)学生核对申报信息并反馈信息各学院85月16日(周五)~25日(周日)汇总数据,总审查校教务处95月23日(周五)录入核对后有误信息校教务处105月26日(周一)~28日(周三)学生上网查看最终申报信息及初审不合格名单学生115月29日(周四)~6月13日(周五)核对学历资格,整理申报材料并提交市教育局认定及打印证书校教务处教务办派学生协助6.2-6.3打印证书6.9-6.10盖章126月16日(周一)~17日(周二)教务办主任领取本院学生教师资格证书及材料各学院136月18日(周三)~20日(周五)合格学生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在签领单上签名各学院学生凭毕业证书领取146月26日(周二)~27日(周五)1.延期毕业学生的证书及相关材料交回教务处2.合格学生的一份申请表存学生个人档案3.证书签领单交回教务处各学院157月4日(周五)不合格证书及材料送教育局撤销校教务处附件(二)2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时间安排时间4月师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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