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葡萄园部分葡萄树损毁价格鉴定案例分析2012-03-1504:14:00|分类:典型案例|举报|字号订阅一、案件背景介绍受害人下岗职工王某和犯罪嫌疑人女儿女婿于2000年12月签订了一份田地转包使用合同协议
该协议示:原承包方(即犯罪嫌疑人女儿女婿)将田地面积近两亩和一个大水塘转让给王某,田地使用期为25年,土地上葡萄树及水泥杆一次性作价5300元由受害人王某支付,且在承包期内不得终止使用合同,如国家征地,征地费归原承包方,但十五年以内征地,征地费一半归承包方;青苗费归承包方
王某承包后,在土地上更换了葡萄苗,并以此来维持简单的家庭生活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2011年该地被列为征收范围,犯罪嫌疑人眼看着征迁款有一半要落入受害人王某手中,心存不甘,一气之下将葡萄园内470棵葡萄树连根砍断
受害人欲哭无泪,拨打110报警
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进行侦查,但对葡萄园损毁葡萄树价值无法确定,故委托我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
二、价格鉴定标的鉴定标的位于我市某某区某某镇苏里村一农户承包葡萄园,该葡萄园占地近2亩,共栽种“巨玫瑰”、“京亚”、“金手指”和“高妻”四种类型共计530棵葡萄树
其中470棵葡萄树遭连根砍断,已完全损毁,分别为“巨玫瑰”100棵,“京亚”130棵,“金手指”140棵,“高妻”100棵
三、价格鉴定目的为公安机关办理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案件提供价格鉴定标的的价格依据
四、价格鉴定基准日2011年4月
五、价格定义价格鉴定结论所指价格是:鉴定标的在鉴定基准日,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遵循价格鉴定技术原则,搜集有关收入和费用的资料,确定年客观收益额,选取适当的折现率,利用收益法基本公式确定的市场中等价格
六、价格鉴定方法(一)选取的方法:收益法
(二)选取方法的理由:葡萄树损毁价格鉴定属于经济果木类价格鉴定,其盛果期和衰果期(尚可获益期间)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