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高考加分政策的现状及思考高考加分政策的现状及思考 高考是一种选拔性的考试制度,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其公平与公正从根本上保证了高考制度的权威性
作为一种公共政策的高考加分制度,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维护了教育的公平与公正,受到各方肯定,另一方面又由于缺乏透明度和法律规范性,忽视了高考选拔人才的效率而颇受争议
高考的公平与效率之争又一次在加分政策上凸现出来
只有通过统一标准、法律规范程序、透明操作、强化监督、严惩违规等途径,才能使高考加分政策兼顾公平与效率,使加分政策成为高考制度的有益补充
一、高考加分政策综述 1 高考加分政策的历史沿革 1987 年 4 月 27 日,原国家教委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其中第 35 条至第 44 条,详尽地规定了可以享受加分政策优惠的对象和分值幅度
此后,虽然加分项目、对象、分值多有调整,此项政策却稳定地延续下来
纵观之,我国的高考加分政策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建国初至 1976 年的“优先录用”阶段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 1950 年度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革命干部及革命军人、兄弟民族学生以及华侨学生均为“优先录用”的优惠对象
到 1956 年,又增加了“烈士子女”和“香港澳门学生”两类人员
第二阶段为 1977 年至 20XX 年的降分录用阶段
这阶段取消了工农成分学生及革命干部的优先录用政策,继续对少数民族学生、港澳台青年、归国华侨青年等实行优先录用政策
自 1978 年以后,国家加大了人才选拔的力度,开始对三好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者、体育艺术特长生、思想品德表现突出者、受政府表彰的优秀青年、报考农林等特别院校者实行高考降分投档政策
第三阶段为20XX 年以后的加分录用阶段,20XX 年规定,对于高中阶段的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省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制造奖获得者或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