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XX 医院应急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度为法律规范辽宁省金秋医院急应急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 提高对应急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 应急信息报告制度1、 医院建立应急工作制度, 公布应急报告电话, 以保证应急信息畅通
2、 医院所属各部门应仔细落实工作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不得擅离职守, 要始终保持在岗值班, 不得漏班, 保持24 小时通讯畅通, 确保及时了解和处理相关应急事件
3、 医院各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院领导报告下列应急信息, 职能部门汇总情况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应急事件的时间、 地点、 单位名称、 信息来源、 事件类别; 应急事件引发的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 事件影响、 事件进展态势; 预防、 控制和处理应急事件的情况
4、 发生一般事件, 事发科室以口头形式报告为主, 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 发生重、 特大事件, 事发科室应在 2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信息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在 2 小时内, 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1) 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 流行的; ( 2) 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 3) 发生传染病菌种、 毒种丢失的; ( 4) 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 5) 发生重大火灾、 水灾、 特大爆炸、 车祸及其它重大损害事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 报告信息, 应当及时、 客观、 真实, 首次报告不完整、 情况不清楚时能够先简要报告, 及时做好续报, 直至应急处理工作结束
7、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 缓报、 漏报、 谎报
8、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 重、 特大应急事件报告1、 若遇重、 特大应急事件, 各科室接到报告后, 应在第一时间向医院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