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环境保护局文件蓬环发〔2009〕4号━━━━━━━━━━━━━━━━━━━━蓬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各股、室、站、队:根据县综治委《关于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安排意见》(蓬综治委发〔2009〕1号)精神,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安排如下:一、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围绕我县“一三五三”跨越发展思路,以新一轮平安创建为载体,着力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综治及平安建设长效机制,为富民强县、全面小康建设和建国60周年的庆祝活动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制环境。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环保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惠任组长,副局长胡世成、刘秀国任副组长,办公室、法制股、业务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实行目标责任制,与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逗硬奖惩,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三、主要工作措施(一)坚持预防为主和专群结合,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密“天网”、“地网”工程,强化“大防控”格局。推广实施住户、小区、单位技防建设工程,形成严密的防控网络,努力压降抢夺、抢劫、扒窃、盗窃等侵财性案件。大力推进住宅小区、办2公楼防范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全面开展楼院联防等群众自防自治活动,巩固完善乡镇、社区、单位、楼院四级治安防范网络,不断提高社会治安动态控制能力。(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机构、人员、工作,加强矛盾纠纷联调工作站及调解室建设。落实“一把手”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责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利益协调、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高度重视和解决环境保护中的现实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大调解”机制,整合调解资源和调解力量,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情报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督查督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排查工作,使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单位得到化解,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组织开展环境污染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理顺社会情绪,和谐社会关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三)组织开展农村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按照省、市、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入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以规划为龙头调整和优化农村生产力布局,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解决好农村面源污染问3题;二是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以生活污染治理为抓手,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从整体上提高农村的环境质量;三是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强化农村地区的环境监管,完善管理政策,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农村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四)做好大气、水、噪声环境质量监测。县环境监测站要按规范搞好环境质量监测,协助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赤城湖饮用水源和涪江蓬溪段出境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握我县环境质量状况,并坚持每季度向社会公告一次全县环境质量。(五)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严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蓬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泛宣传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知识,强化人们的意识。组织有关人员培训,为处置全县突发环境事件提供组织和技术保障。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县突发环境事件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从而有效地预防和避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4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