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2010〕5号中共新安县委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的意见(2010年2月28日)2010年,是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十一五”规划目标的最后一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目标,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上台阶这一中心,突出“计生宣传教育”、—1—“基层基础工作”、“计生队伍建设”三个重点,更加注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利益导向、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和能力建设,全面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新安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一、主要工作目标2010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目标是:要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指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8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2%,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3%,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6%,避孕节育措施及时率达到81%,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2%,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3%,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基层服务网络健全,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二、主要工作措施(一)推行目标管理,落实责任追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一是完善“党政线”、“部门线”、“计生线”三线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突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导向,突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导向,突出优质服务的导向,突出奖惩政策落实的导向,把党政领导、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等部—2—门和个人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纳入其中通过制定详细、便于操作的计划生育目标考核方案和记分办法,定期组织考核和督查。二是健全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机制。按照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特点,修订完善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体系,形成规范性文件,督促相关部门在人口入户、流入流出、出生死亡、婚姻登记和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等方面建立互通互联信息制度,共同发挥好审核把关、管理制约、信息通报的作用,形成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强大合力。三是健全党员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审核机制。落实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口计生委等15部(委、厅、局)《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的意见》,按照《洛阳市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试行)》和《洛阳市各类评选、表彰、推荐活动中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单位评优评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模评优、录用聘用调动、晋升工资职务以及推选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委候选人等环节,严格审核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和部门计划生育职责履行情况。四是严格落实计划生育责任追究机制。积极有效的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通过联合督查、定期—3—通报等形式,督促乡镇及县直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同时,按照新发〔2007〕13号文件要求,依据考核结果,对计划生育落后单位及个人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二)加强宣传教育,狠抓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除抓好重大节庆日的宣传活动之外,重点做好媒体宣传,发挥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的宣传作用,开辟知识讲座、领导访谈等栏目,在对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突出对领导层的宣传;做好阵地宣传,坚持利用乡、村两级人口学校,配合健康检查和随访活动,把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培训活动长期化,逐步培养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二是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推行绩效考核,把乡镇、机关干部职工的平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行机关中层干部竞聘机制,通过“双向选择”,使机关各股室的人员配置最理想;推行人员调配机制,设立机关“临时岗位”,增强干部职工的危机意识,实现人尽其才;逐步完善人员准入、干部选拔任用、人才激励、人才培养、人员退出等“五大机制”。对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加强教育培训,优化基层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探索村级管理员—4—选聘续聘、教育培训、业绩评估、待遇落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