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如何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省财政厅绩效评价处 吴 云 (2012年2月28日) 前 言 为了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2011年4月,财政部印发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指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绩效评价的主体、对象、方法、指标、标准,以及评价报告的格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2011年10月,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财绩[2011]4号),指出“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最近,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认真做好 201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2]3号),要求省教育厅等 30个省直单位对“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等 29个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2 近几年来,省财政厅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一些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如2008年和省移民局联合开展了“部省属老水库库区特困移民无房户建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2009年和省卫生厅联合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2010年和省商务厅联合开展了“全省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绩效评价”,2011年和省经信委联合开展了“担保体系建设省财政国库专项调度资金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绩效评价”。通过参与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这些省直部门和单位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对怎样组织开展这项工作也有了一些了解。但还有很大一部分省直部门和单位对此还很陌生。 为切实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会议的安排,由我和大家共同探讨如何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一、谁来评(评价主体) 根据《办法》的规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体是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 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绩效评价称为财政评价。一般而言,财政评价属于重点评价,既可以由财政部门单独进行,也可以由财政部门联合项目主管部门共同进行。在对部门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财政部门还可以对部门评价项目实施再评价,称为财政再评价。 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资金使用单位组织实施的评 3 价,称为项目自我评价,其评价报告要报上级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