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密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的调查研究 土地是中国农民的生存之本。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摸索与实践,中国从土地农民私有、农民利用;土地农民私有、集体利用;土地集体所有、集体利用,最终选择了土地集体所有农户利用这样一种最适合中国社会的土地物权形式。农户手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用益物权,它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农村土地政策已经发挥了近 25年的作用,它为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农民收入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分散、零星的土地,难以开展规模经营、农地比较效益低下。随着经济发展,提升土地使用价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趋势也逐渐凸显。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为土地在解决温饱、保持社会稳定等展现社会意义的同时,发挥其特有经济价值创造了历史条件。因此,如何稳定、延续国家的土地制度、如何维护最广大的农民的利益,保证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是当前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1行为增多,导致相关纠纷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且纠纷相对复杂,具有群体性、矛盾易激化性等特征。鉴于此种现实情况,密云法院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成立专门课题组,通过查阅卷宗、走访、问卷及召开专题座谈会,基层法院间横向交流等形式,以密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基本情况为调研基础,吸收大兴、昌平、顺义等区域情况,对流转纠纷类型、纠纷产生原因及审理难点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提出有效预防和化解此类纠纷的立法、行政及司法方面的对策。 一、密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涉诉纠纷审理概况 密云县地处北京市区东北部山区,全县共计约有28万亩耕地和 320万亩山地,其中家庭承包确权土地24万余亩、确利土地3万余亩。全县被流转耕地约为 15515亩(其中家庭承包地约为 12799亩),占总流转耕地的5.5%;被流转山地100.8万亩,占总流转山地的31.5%。从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上看,主要存在转让、转包、互换、出租等几种形式,其中以出租所占比例最大,约有65万亩土地以出租的方式进行了流转,约占总流转土地的63.5%,其他依次为转包、互 1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承包期限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的过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3 2 条和第 4 9 条按着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对土地流转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