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建立“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的 通知 各县市区关工委、文化局、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五老志愿者的作用,监督网吧营业场所合法经营,最大限度地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组建“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规划 (一)人员配置:依照就地就近、每个网吧配置至少 1名义务监督员的原则,根据我市目前网吧的总体数量,全市共向社会公开招募“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一千余名。 (二)招募对象:离退休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 二、“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招募程序 (一)“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由各县市区关工委按照县市区文化局提供的网吧地址,依据就地就近、每个网吧配备至少 1名监督员的原则招募,确保每个网吧都有“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名单确定后,于 9月 10日前报市关工委。 (二)由各县市区关工委和文化局对招募的“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2 三、“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关心支持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等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身体健康,时间充裕,具备参与网吧义务监督工作的条件。 (三)没有直接、间接参与网吧的经营管理。 四、“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进入网吧走访监督。发现网吧存在违规经营问题时,有权督促网吧经营管理人员纠正违规行为;对拒不接受监督、不纠正违规行为的,及时向网吧所在地或上级文化部门举报。文化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派员到达现场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反馈。 (二)通过关工委和文化部门组织的培训后,持由省关工委、省文化厅统一颁发的《山东省网吧与游艺场所义务监督员监督证》上岗;义务监督员进入网吧实施监督时应向网吧管理人员出示监督证。 (三)“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无行政执法权,工作时不得干涉网吧的正常经营;收集社会各界对网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对管理部门的执法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搞好网吧管理。 (四)各级关工委和文化部门应为所属辖区聘任的“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建立工作档案,对工作表现突出者,要给予表彰。 (五)“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监督范围 3 l、未经许可擅自设立的“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