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福大离退〔2011〕1号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今年10月5日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敬老节日重阳节,也是我省第二十一个老年节
为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营造良好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根据《福建省老龄办印发全国老龄办关于2011年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开展“敬老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宗旨开展“敬老月“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党和政府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让广大老年人切身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学院、各单位要从关注民生、凝聚民心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敬老月”敬老活动做到在工作中有安排,在经费上有支持,在活动上有组织,密切配合,务实运作,大力推动“敬老月”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老年人共享学校改革发展的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二、活动主题“敬老月”活动主题:“敬老助老从我做起”
三、活动内容(一)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敬老月“期间,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要用真情办实事、用热情做好事,开展“敬老助老从我做起”的活动
特别要走访慰问高龄、“空巢”、病残和特困老年人,想老年人之所想,急老年人之所急,帮老年人之所需,解老年人之所难,为老年人排忧解难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深入开展老龄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把开展“敬老月”活动与纪念建党90周年、建国62周年庆祝活动很好地结合起来,大力宣传老龄事业发展成就,宣传《老年法》和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要认真总结往年开展老年节宣传活动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广泛宣传老龄工作